离退休工作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修订)

  离退休工作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修订)

  为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离退休工作和参与离退休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体离退休党员中组织评选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为确保评选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青岛农业大学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党员。

  二、评选名额

  原则上每个党支部评选处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2人;上一年度(以校党委最近行文公布的表彰文件为准)获评校级以上先进党支部的增加1名处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离退休1年以上(含1年,以组织关系转接到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时间为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3.热爱离退休工作,积极参加离退休协会组织和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老年活动,在集体活动中积极承担和做好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或在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骨干作用;

  4.组织观念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处党委和所属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类会议和政治学习等党内活动;

  5.大局意识强,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形象与利益,敢于同不良思想言行作斗争;

  6.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积极支持离退休工作处日常各项工作,认真完成离退休工作处和所属党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务,得到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充分肯定。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制定和通过推荐评选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从中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

  2.填表报备:推荐人选填写《离退休工作处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以党支部为单位按时报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备存;

  3.民主评议: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召开有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参加的评议大会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最终优秀人选;

  4.结果公示:通过离退休工作处网站或宣传栏进行评选结果公示。

  五、表彰宣传

  1.年终处党委对评选的处级优秀共产党员进行统一表彰奖励;

  2.利用离退休工作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加强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宣传,通过典型选树和表彰宣传,推动离退休工作健康有力发展。

  六、评选要求

  1.严格规范程序,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计划得当、组织严密、程序规范;

  2.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3.适当兼顾平衡,原则上两年内不连续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只能获评其中一项;

  4.强化档案意识,各党支部和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评选工作资料和先进事迹材料的建档保存工作。

  七、时间安排

  每年度处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于12月10日前完成;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从本年度评选的处级优秀共产党员中产生。

  八、附则

  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解释。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2024年11月